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或工商登记证(代表机构提供);
2、 补办《就业证》\《专家证》的申请报告(聘用单位盖章);
3、 申请人与聘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或有效的代表证复印件;
4、 已在《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或《北京晚报》上刊登的《就业证》\《专家证》遗失声明原件;
5、 申请人有效护照或回乡证,台胞证、旅行证;
6、 申请人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二张;
7、 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表格下载)
或《外国人专家证(经济技术类)申请表》(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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