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北京停留期间如不慎将护照遗失,应立即向遗失地公安机关报失,说明遗失的时间、地点、经过和护照号码及其有效期限。失主在申请领取《护照
报失证明》后,应立即到本国驻华使馆办理新护照,并持新护照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办签证、居留许可手续。
一、 签证补办所需文件:
1. 申请人新护照;
2. 申请人在京《住宿登记证明》原件;(住宿宾馆饭店的由所住宾馆饭店出具证明,住宿公寓、别墅或民宅的由住所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证明)
3. 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表格下载)
4. 申请人一张近期两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5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局的护照报失证 明或者外国驻华使馆、领馆照会;
6. 其它证明文件。
二、居留许可补办所需文件:
1. 申请居留许可时申报的全部文件;
2.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局的护照报失证 明或者外国驻华使馆、领馆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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