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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持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外国人可以在证件有效期内在中国境内继续使用,无须换发《外国人居留许可》。
对 持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外国人申请返回签证或居留证件延期的,公安机关将收缴其居留证件,并签发《外国人居留许可》。
对持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外国人,虽然其居留证件没到期,但本人主动要求申请换发《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公安机关将收缴其原居留证件,并换发《外国人居留许可》。
换发所需文件:
1、 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及《外国人居留证》原件;
2、 申请人在京《住宿登记证明》原件;(住宿宾馆饭店的由所住宾馆饭店出具证明,住宿公寓、别墅或民宅的由住所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证明,
详见这里...)
3 、 外国人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4 、《签证、居留申请表》。(聘用单位盖章)(表格下载)
5 、 《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6 、 企业《营业执照》或代表处《工商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为 5个工作日。
* 换发《外国人居留许可》,须向政府交纳费用,费用标准参见这里...
如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咨询电话 (86 10) 64630699 64632099或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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