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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宾馆、饭店:由宾馆、饭店前台登记处打印一份住宿登记表,加盖宾馆、饭店公章。
- 住外交公寓:到外交人员服务局办理。
- 住学校:由学校出具证明。
- 住居民房、自购房、高级公寓、别墅、中小旅店(馆): 到所属派出所办理。去派出所办理时所提供的文件:
住居民家需提供:
1. 房主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 房产证复印件;
3. 外籍人员护照。
4. 租房合同。
自购房屋的需提供:
1、房产证复印件;
2、外籍人员护照。
住高级公寓、别墅的:
由公寓、别墅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住宿证明后,携带外籍人员护照、出租人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以及出租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到所属派出所办理。
北京地区部分派出所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如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咨询电话 (86 10) 64630699 64632099或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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