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入出境通行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
有三种情况:
一 、在国内出生、父母一方为外国人、一方为中国人,并已到外国驻华使馆取得外国护照的儿童出境时需签发一次性入出境证件。
所需文件:
1、 申请人《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 父母双方护照和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3张;
4、 填写《港澳台侨证件延期、补发申请审批表》(表格下载)。
二 、在国外出生、父母双方均为在国外定居的中国籍人,已取得外国护照的儿童,回国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旅行证已过有效期,要求再次前往出生国家的需办理一次性人出境证件。
所需文件:
1、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申请时收回过期证件;
2、儿童的父亲或母亲由北京签发的护照复印件,父母的结婚证,(或北京市户口卡复印件或北京户口注销证明);
3、申请人外国护照复印件;
5、 申请人出生证明复印件(外文的需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6、 申请人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3张;
7、 填写《港澳台侨证件延期、补发申请审批表》(表格下载)。
三 、父母均为港澳同胞,儿童出生在北京的,凭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入境许可”办理一次性入出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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