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签证主页 组织机构 收费标准

服务流程

表格下载 关于我们 付款方式 联系我们 返回首页
Spanish中国ビザ取得を代行致します중국비자신청해드립니다Renew your chinese visa帮你延期在中国的签证
RussianItalianGermanRenouveller votre visa pour la Chine
公司业务范围

在京外国人签证服务




     中心简介
     证件跟踪
     表格下载
     常见问题解答一
     常见问题解答二
     政策与规定
     意见箱
     网站律师
     相关链接
     审批机关地址
公司员工的价值观:“将心比心,竭诚为顾客服务”。公司员工行动纲领:·绝不让利益中心产生的冲突妨碍对顾客的优质服务 ·对待顾客要友善、公平。建立伟大的顾客关系需要时间。
      变更所需文件                   台港澳人在华工作居留



1 、变更职务但不变更单位:
(1) 变更申请函(说明变更原因、新任职务、单位盖章);
(2) 改任新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此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技术技能证书,如无此种证明,应由该被聘人员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资历证明);
(3) 新任职聘书。

2 、变更单位:
(1)新聘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批准证书(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 (复印件);
(2) 新聘用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聘用原因、职务及期限、单位盖章);
(3) 聘用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中文资历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证书或从事过该项工作的经验证明);
(4)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说明离职原因及离开时间,如原单位已注销或关闭的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文);
(5) 聘用人员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6) 聘用人员《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聘用人员在外地工作的需提供原发证部门签发的就业证迁移或注销证明;
(7) 聘用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8) 常驻代表机构中任首席代表或者代表的,提供中方审批部门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9) 被聘人员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二张;
(10)填写《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表》一份。(在聘用单位处盖公章)(表格下载



        

如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咨询电话 (86 10) 64630699 64632099或联系我们




 

 


北京亚非商签咨询服务中心 京ICP备17035220号
电话:010-64630134  传真:010-64631785
E-mail:info@chinavisaagency.com.cn
点击有地图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15号院1号楼7层 1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