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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签证邀请函电(机场落地签证)(F) 签证邀请函电 |
主要适用于因以下紧急情况而来不及在我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签证的外国人:
(1)中方临时决定邀请来华参加交易会的;
(2)应邀来华参加投标或正式签订经贸合同的;
(3)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或者参加合同验收的;
(4)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者工程抢修的;
(5)应中方要求来华解决索赔问题的;
(6)应邀来华提供科技咨询的;
(7)应邀来华团组办妥签证后,经中方同意临时增换的;
(8)看望危急病人或者处理丧事的;
(9)直接过境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时内乘原机离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境的;
(10)其他被邀请且确实来不及经过中国驻外机关申请签证,并持有指定的管理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函电。
外国人持口岸签证邀请函电在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入境 (详细信息请进入口岸签证)。
(外国人入境后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停留,我公司可代办其签证的延期,有关延期信息请进入“F”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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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咨询电话 (86 10) 64630699 64632099或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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