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适用于应邀来京访问、考察、经商、技术指导、参加会议、培训、探亲等活动的外国人。
签证邀请函电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为90天。
外国人90天内持签证邀请函电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入境签证 (详细信息请进入境外申请入境签证)。
在签发的入境签证有效期限90天内,外国人可以两次进入中国,但每次进入中国的停留天数为30天。(外国人入境后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停留,我公司可代办其签证的延期,有关延期信息请进入“F”签证)。
进入申请程序 。
如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咨询电话 (86 10) 64630699 64632099或联系我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