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费:人民币100元。
2、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费:
(1)注册资本总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按注册资本总额的 0.8‰收取;
(2)注册资本总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 ,超过的 部分按0.4‰收取;
(3)注册资本总额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
(4)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为人民币50元。
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费:人民币300元。
4、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费:人民币100元。
5、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登记费:
(1)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增加的部分按0.8‰收取登记费;
(2)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其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登记费;
(3)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其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登记费;
(4)收取增加注册资本登记费后,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6、外商投资企业按期缴资换发正本费:人民币50元。
执照副本延期工本费:每本人民币10元。
副本费:每份副本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元。
如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咨询电话 (86 10) 64630699 64632099或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