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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驻外使(领)馆可办理公证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公证保护我国法人和公民合法权益。对外国人或中国血统的外籍人申请公证的, 只要涉及到在我国发生的有关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使(领)馆一般也予以受理, 但他们的涉及在我国使用的公证书, 使(领)馆一般只 办理所在国公证的认证手续。海外华侨向我驻在国使(领)馆申请办理公证的, 一般视其驻在国的有关法律是否承认而决定是否受理。
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的范围是:委托书公证, 遗嘱公证, 财产继承或放弃财产公证, 赠予公证, 分割财产公证, 转让公证, 亲属关系公证以及申请人在文书上的签字或印鉴公证, 文书的副本节本, 译本与原本相符公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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