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主页
组织机构
服务流程
协办签证
代送签证
使馆认证
各国签证须知
成功案例
在线咨询
下载专区
付款方式
联系我们
返回首页
出入境指南
关于护照
关于签证
关于涉外公证书
关于黄皮书
关于出国交通
关于边防检查
关于海关检查
关于安全检查
关于自费出国留学
关于出国定居(移民)
关于探亲访友
关于出国旅游
关于出国(境)继承财产
关于出国劳务
关于涉外婚姻
国外生活常识
关于外国移民法
关于国籍法
关于出国经商投资
相关法规
公司员工的价值观:
“将心比心,竭诚为顾客服务”。
公司员工行动纲领:
·绝不让利益中心产生的冲突妨碍对顾客的优质服务 ·对待顾客要友善、公平。建立伟大的顾客关系需要时间。
当前位置:【 关于涉外公证书 】
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般指此类文书对公民或法人的权利, 义务等能产生一定影响之文书。如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检查书, 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以及翻译的译文与中文原本相符的证明书等, 都属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书,一般都是另纸公证。其证词内容一般是:
兹证明前面XX证书(证书的名称)上XX(单位名称)的印章和XX(证书上签名人的姓名)的签名均属实。
兹证明前面XX证书(证书名称)的X文(外文名称)译文内容与公证书中文原本相符。
北京亚非商签咨询服务中心
京ICP备17035220号
电话:010-64630134 传真:010-64631785
E-mail
:
info@chinavisaagency.com.cn
点击有地图
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15号院1号楼7层 1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