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主页 组织机构 服务流程 协办签证 代送签证

使馆认证

各国签证须知 成功案例 在线咨询 下载专区 付款方式  联系我们 返回首页
出入境指南

关于护照
关于签证
关于涉外公证书
关于黄皮书
关于出国交通      
关于边防检查
关于海关检查
关于安全检查
关于自费出国留学
关于出国定居(移民)
关于探亲访友
关于出国旅游
关于出国(境)继承财产
关于出国劳务
关于涉外婚姻
国外生活常识
关于外国移民法
关于国籍法
关于出国经商投资
相关法规
   
 
 

 
公司员工的价值观:“将心比心,竭诚为顾客服务”。公司员工行动纲领:·绝不让利益中心产生的冲突妨碍对顾客的优质服务 ·对待顾客要友善、公平。建立伟大的顾客关系需要时间。
    当前位置:【关于签证】

申请外国签证,对申请人提供自保有哪些要求?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日益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通过自我担保而达到出国出境旅游或留学等目的者。所谓自我担保,就是在自己的经 济实力允许的情况下,在得到海外亲友的邀请并已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护照之后,凭自己的银行存款证明等进行自我经济担保,以取得驻华使(领)馆的签证官员的信任和批准,从而获得签证。那么,驻华使(领)馆颁发此类签证时,对自我担保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1)准备好一份自我担保声明书或说明书(内容包括申请出国签证的目的动机,时间和地点等以及自我经济担保的条件说明等)。最好能翻译成外文,并由本人签字盖章;
(2)权威的银行出具的申请人外币存款证明(其数额一般至少在4000美金以上);
(3)邀请人出具的由被邀请人自我经济担保的说明;
(4)有的国家要求对银行存款证明进行公证并经外交部认证。
 
        


北京亚非商签咨询服务中心 京ICP备17035220号
电话:010-64630134  传真:010-64631785
E-mail:info@chinavisaagency.com.cn
点击有地图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15号院1号楼7层 1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