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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亲属移民, 尽管每个国家的有关移民的条例规定各不相同, 但基本程序都大同 小异:
(1)作为申请人方面,首先要提供亲属移民的有关证件材料:出生证明、国籍证明、 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未受刑事处分证明、被收养证明、健康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有的国家不但要求提供证明的原材料, 而且必须经过公证处作出公证书, 还有的要求经 过我国外交部及驻华使(领)馆的认证;
(2)在国外的亲属到移民机关办理有关担保手续、提供担保人的相关证件材料、领取并填写有关申请表格;
(3)将双方准备的所有证件材料汇集后, 或者由申请人递交给有关驻华使(领)馆, 或者由担保人递交给所在国的移民机关;
(4)移民机关经过调查核实后, 通知担保人, 同时经过驻华使(领)馆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签证手续;
(5)申请人获得有效移民签证后便可办理购买机票等手续, 前往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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