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要求:
1、照会或公函上应注明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并附有照会译文;
2、持因公普通护照者(P照),需填写签证申请表(FA第二式)1张,交照片1张;
3、申请签证前,持照人须在护照上签名;
4、提供确认的往返机票原件和复印件;
5、提邀请函原件;
6、提供有效的护照和旅行证件,其有效期超过在菲停留时间至少6个月以上。
签证情况:
1、菲方发给3个月有效的1次入境签证。
2、凡经菲前往第三国者,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过境签证,菲方一般发给3个月有效、允停留3天的过境签证。
3、原先赋予持中国护照赴菲的特权,如在菲律宾的Laoag,Lloocos
Norte两地办落地签证,免签进入苏比克湾自由贸易港和Clark发展区的规定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