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要求:
1、根据最新协议,自2002年3月31日起,持外交、公务护照及海员证者在乌停留90天以内可免办签证,停留超过90天需办理必要的签证手续;持因公普通护照者则必须办理签证;
2、对于持因公普通护照申办赴乌签证,自2002年4月11日起,乌克兰实行新的因公签证规定:
1)赴乌商务签证适用于乌克兰境内注册合法的合资企业、公司的外方法人;外国公司、企业的法人派往乌克兰监督与乌方所签合同的执行情况的代表;外国公民作为专家或顾问受雇于乌境内的公司、企业的;
2)赴乌公务签证适用于应乌克兰政府授权的合法的政府机关、工厂企业及组织邀请前往乌克兰执行公务的外国工业、商业、金融和合法的政治团体的代表;
3)申请商务签证和公务签证均需提供如下材料:
填写好的赴乌克兰签证申请表并附上2寸正面免冠免墨镜证件用彩色新近照片1张(签证申请表的第16、17项由使馆填写,申请团组不要填写),5人以下(含5人)需填申请表原表,5人以上可复印;
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国际旅行证件;
乌克兰方面的邀请函(应在乌方邀请函所发城市或地区的内务部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局登记盖章[针对私人企业邀请方而言]。邀请函内容包括:邀请函编号,发放邀请函日期,邀请单位的地址,邀请单位的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签署邀请函人的姓名及公司、企业的印章;中方被邀请人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被邀请人的姓名,职务,护照(身份证)号码,前往目的);
乌克兰境内登记注册合法的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针对私人企业邀请方而言);
4)对于乌克兰方面的邀请函,如果是商务签证,应提供由乌境内登记注册合法的公司、企业所发的邀请函;而公务签证则提供经乌政府授权的合法的政府机关、工厂企业及组织
所发出的邀请函;如果提供的邀请函非原件,则乌邀请单位需持原件迎接并在被邀请人入境时出示;
5)邀请信的中文译文;
6)护照复印件1份;
7)划线部分的内容系针对私人企业邀请方而言;
8)中方被邀请人所在单位开出的介绍信是指由外交部或省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照会;
9)对于乌馆要求的进出乌克兰境内的票,申请人亦可不提供;
10)属于上海领区的应到上海总领馆去办理签证,其他地区的申请暂时由外交部领事司统一办理。
签证情况:
1、申请赴乌签证共需4次前往乌馆:
1)将申请材料送交乌馆,并领取缴纳领事费通知单;
2)到中国银行三里屯分理处交费后(只能在此交费),将收据送交乌馆;
3)按乌馆通知的日期到乌馆领取签证费缴纳通知单,交费办法同上,如拒签则不用缴纳签证费;
4)将缴纳签证费收据送交乌馆,领取签证。
2、无论申请商务签证还是公务签证,领事费均为人民币166元,签证费为1次往返签证费人民币166元,2次往返签证费人民币274元,多次往返签证费人民币830元;如申请加急签证,领事费及签证费增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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