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要求:
1、根据协议,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免办签证,持因公普通护照者需申办签证;
2、照会或公函上应注明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
3、提供哥方出具的西班牙文的邀请信原件(信中要写明发给哥伦比亚驻华大使馆领事处收,但不要直接由国外发至使馆),内容包括:赴哥目的、逗留时间、哥伦比亚方面联系单位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受邀人的姓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并说明由哪方承担申请人在国外的一切费用;
4、提供哥伦比亚西班牙文商会证明原件(西文名称camara de
comercio),此证明相当于中国公司营业执照的公证书,用以证明邀请方已经在哥伦比亚合法注册登记了,而不是一个冒牌公司,其有效期不得超过3个月。
5、中方出具的派遣函,原件文字为中文,但要附有西班牙文或者英文的翻译件。函中必须说明派出人员的姓名、职务、护照号码、出生日期、邀请方名称、赴哥目的、离京和抵哥的具体时间、在哥伦比亚逗留的期限、由哪
方来支付申请人所需一切费用等等相关的要求。
6、提供中方营业执照公证书一份(有效期为一年,以公证日期为准)。具体做法是:
a、这份公证书需要在公司所在地的公证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促进委员会认证处办理(咨询电话:68013344转8701、8702、8703),并要求公证处或贸促会认证处做一份西班牙文的翻译稿附在中文稿的后面;
b、去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对上述公证书的签字加以认证(咨询电话:65889796);
c、由外交部将公证书直接送至使馆再做认证;
d、由外交部将双认的公证书退还申请人。
7、签证申请表由本人用英文或西班牙文填写(1张),交3张3cm×4cm蓝底或白底的照片;
8、护照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完好无损,有空白页;
9、护照首页和签证页都要求提供复印件。
签证情况:
1、哥使馆发放相应有效期及停留期的1次有效入境证。
2、哥伦比亚不发放过境签证,24小时不出机场可以免办签证,如果超过24小时则需办理入境签证。
3、含外交护照团组,只需提西班牙文邀请信并附名单一张,名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护照号。交2张照片及半年期有效护照,不用填写申请表。发给团组礼遇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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