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要求:
1、巴西名单表一份
2、提供经公证的邀请函原件(邀请函上要有印章、签名、公司名称、电话号码、传真号及邀请单位的CGC号)
3、提供详细日程安排(传真件即可包括具体商务、接待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4、提供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英文在职证明
5、机打填写签证申请表1张(需正反页,不能分2张表),交照片1张
6、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分别夹在其护照中
7、如邀请函系中介机构(如各类商会)签发,则必须同时提供团组将参观访问、座谈、项目合作方等企事业单位的确认函;如邀请函系巴西地方政府或议会、议员签发,须经巴西外交部确认,候签时间不等
签证情况:
1、巴方一般发给自签证签发日起90天内相应停留期的一次或多次入境签证。
2、凡经巴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及前往国签证,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6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过境签证。办过境签证需有第三国入境签证和联程机票原件。
|